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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的定義與分類

保健食品的概念最早是由日本提出的,早在1962年日本厚生省的文件中就已經出現「保健食品」這一名詞。日本厚生省提出的定義是:「保健食品是具有與生物防禦,生物節律調整,防止疾病,恢復健康等有關功能因子,經設計加工,對生物體有明顯調節功能的食品」。其特點是由通常食品使用的材料或成份加工而成,以通常形態和方法攝取,具有生物調節功能。
以科學的觀點來看,「保健食品」可區分為以下幾類:

一. 天然食品(Natural food):為具有特殊功效而被人們廣泛使用的食品。例如:蜂王乳、人參、靈芝、花粉等。這類食品對人類健康的貢獻自古即受肯定,中國人稱之為「補品」,亦即除了藥以外,還可用以補強身體的食品。

二. 有機(生機)食品(Organic food):有機(生機)食品的製造流程特別強調在品種改良、土壤耕作、微生物防治及增加產量的過程中,完全不使用農藥與化學肥料。因此有機食品便是在讓消費者吃得安心的前提下廣為流行。

三. 營養補助食品(Nutrition supplement):這一類的食品是指除三餐以外,對身體健康有益的補助品,特別是指以維生素和礦物質為主的必需微量物質,例如:鈣片、鐵劑等。這些成份的選定通常具有較特定的對象,例如:成長中的孩童和更年期的婦女等特別需要鈣質補充的族群;女性在生理週期時所流失的鐵質,也可藉由營養補充品劑而獲得。

四. 特殊營養食品(Health food):這一類食品主要是將食物中對於某些特殊疾病不利的成分以其它替代品取代。意即不影響食物的美味,也不會造成不良影響。特殊營養品的特性是作為疾病治療的處方之用,因此對正常人來說,特殊營養品並不完全適用。特殊營養品是針對幼兒、產(授乳)婦、病人而設計的食品。我國食品衛生法規第十八條明文指出:「特殊營養品是加強某一類的營養素,作為特殊狀況的營養需求補充之用。」這類食品包含所稱之特殊營養食品,其範圍如下:(1)嬰兒配方食品及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2)病人用食品,包括調整蛋白質、胺基酸、脂肪或礦物質之食品及低乳糖、低減過敏性、控制體重、管灌用食品;(3)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食品。另外,在歐美國家中,此類的食品亦蔚為風行,例如:代糖、低鈉、低脂食品等。

五. 療養食品(Diet food):此類飲食是依照病人的病情所設計的飲食組合,用以替代一日三餐的功能。飲食的配方必須由營養師和醫師依病人的病情予以修改。例如:高鈣飲食,低鈉飲食等。

六. 機能性食品(Functional food):此類食品是經由臨床試驗或科學理論解釋其調節人體機能的現象。產品的設計著重於利用食物中的機能因子調節生理狀況以達到預防疾病,延緩老化,強化免疫機能及維持健康等。

七. 計劃性食品(Designer food):此類食品經美國國家癌症中心(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定義為「可用以預防因飲食習慣不當所造成各種慢性病及老年病變的食品,特別是對預防癌症、高血脂、癡呆症及免疫功能不彰的食品」。

以上文章擷取自 PCHOME網路

現在市面上保健食品眾多,不論是廣告上、電視節目上、聽朋友、鄰居介紹或是推銷員推薦...等,種類繁多,一定要清楚明白您購買的保健食品是屬於哪種分類?? 到底適不適合自己的身體?? 最好在選購保健食品前,先做過身體檢查,看您最需要的是什麼,而且保健食品最好是通過衛生局認可千萬別買來路不明的藥物,以免買到不適合自己的保健產品,請則無效用柚花大錢,重責吃壞了身體,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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